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1月9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其中臺灣地區物種新增17種、移除8種保育類動物;非臺灣地區之國外物種新增1科10種,移除286種保育類動物。飼養本次公告名錄新增保育物種的民眾,應在108年3月8日前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另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海洋野生物保育業務主管機關已變更為海洋委員會,因此「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亦由該會於本日公告。
林務局說明,本次陸域保育類動物名錄修正,在國內物種部分,新增草花蛇、青頭潛鴨、金鵐等17種野生動物,由一般類調整為保育類;另8種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的野生動物,有山羌、臺灣獼猴、白鼻心、大田鷸、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短肢攀蜥。國外物種部分,則參考華盛頓公約(CITES)第17次會員大會最新物種附錄修正,將婆羅蜥科所有種及肯亞樹蝰、肯亞角蝰、安氏樹鱷蜥、幻彩壁虎、鈷藍日守宮、的的喀喀湖蛙等由一般類調整為保育類,加強保育這些物種當地之野外族群。而國內已有成熟產業之爪哇雀及大部分CITES附錄二的鸚鵡,其利用不影響野外族群生存,則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
針對移列出保育類之物種,將強化查緝非法獵捕並遏止商業性利用
本次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係由農委會於107年6月25日召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針對各類群野生動物專家小組依「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評估建議之國內哺乳類、鳥類、兩爬類、昆蟲類及魚類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訂結果,進行討論確認,再提報農委會核定,並自9月11日辦理預告,於11月12日結束預告。
預告期間,動保團體曾表達擔心臺灣獼猴、山羌、白鼻心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將會有遭致獵捕、飼養的問題。林務局表示,臺灣獼猴野生族群雖移列為一般類,惟除公告修正前原已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登記在案之臺灣獼猴得繼續飼養並持續列管與接受查核外,如有發現新飼養的個體,將嚴格追查其來源,避免有捕捉野生獼猴之情事發生。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均定期執行查訪寵物店、山海產店及可能販賣野生動物與其產製品的店家,本名錄修正後,林務局將不定期辦理全國性聯合查緝工作,擴大稽查店家,打擊非法商業利用野生動物。
也有民眾質疑是為了解決獼猴危害農作物的問題,才將臺灣獼猴移出保育類,針對這點林務局強調,將臺灣獼猴移出保育類名錄是專家群依「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及其專業判斷後結果,與解決農損問題並無關係,農委會自105年起推動「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示範計畫」,補助獼猴危害農作區域農民架設電網設施,不僅防治臺灣獼猴,對於野豬、梅花鹿、山羌或野兔等動物也具效果,經農委會努力推廣下,農民申請架設電圍網件數,從105年45件大幅提升至106年的216件,及107年的245件,共計506件電圍網申請案,未來仍將持續推動,鼓勵以友善的方式處理獼猴危害農作物問題。
辦理野生動物族群監測計畫,適時依族群動態調整名錄
針對保育類名錄調整後相關物種的監測機制,林務局已與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合作盤點及檢討現有長期野生動物監測系統,及結合相關單位、公民科學家、保育團體、專家學者之各種調查計畫,整合資訊來源,增加監測努力量,建立全國調查資料庫,以補足科學證據需求,提升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社會公信力。其中包括獼猴將配合BBS繁殖鳥大調查,收集之獼猴點位資料,再輔以林務局巡護人員於巡視時採同樣調查方法,擴大調查範圍;山羌及白鼻心以林務局目前架設於全臺164臺自動相機監測系統的資料為主,輔以林務局、特生中心及學界執行的動物監測計畫資料,再進行趨勢變動分析。若發現野外族群有異常變動狀況,會立即採取相對應的作為。
公告前已持有新增保育類動物者需依規於期限內申辦登記
本次公告新增物種,如民眾於公告前即已持有,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於公告生效後2個月內,即108年3月8日前,持保育類野生動物登記申請表(可於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下載)、身分證明文件、相關野生動物證明文件(如華盛頓公約輸出許可證或國內商家開立之購買證明),及清楚可供辨識之照片,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經核發登記卡後,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此次公告野生動物物種係適用野生個體,亦即野生個體須依照前述規定辦理,如屬合法輸入並持有合法輸入文件之人工繁殖個體,則無須辦理登記。民眾如有疑義,可逕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洽詢。不論是保育類或是一般類野生動物都不可以隨便捕捉,提醒民眾多加注意,以免受罰。
台灣朱雀,新增保育類野生動物(圖/陳王時攝影,林務局提供)
董雞,新增保育類野生動物(圖/陳王時攝影,林務局提供)
台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圖/林務局)
山羌,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圖/姜博仁攝影,林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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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