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道.部道】光復瑞穗區體驗師之遊程紀錄可以用「圖文紀錄」或「影片紀錄」方式呈現,相關紀錄最晚需於8/10(一)前完成,並上傳至健行筆記心得區。
體驗紀錄基本規範
一、圖文式體驗紀錄規範 |
1. 文字紀錄
至少2,000字以上,內容需包含以下資訊。
- 60%:森林園區介紹、園區景點等相關紀錄
- 20%:農事、文化或手作活動之體驗紀錄
- 10%:在地伴手禮介紹
- 10%:自由發揮,可為個人心得、沿途順遊景點或其他有興趣之週邊步道
2.相片紀錄
至少20張照片以上,內容需包含以下畫面。
- 指定之森林園區、園區景點的相關照片
- 從事體驗活動之相關照片
- 伴手禮及該店家外觀之照片
文章最後需置放林務局、健行筆記之LOGO,相關LOGO素材將於獲選時提供予您。
二、影片式體驗紀錄規範 |
1.片長需求
片長最短3分鐘,最長不超過10分鐘。
2.畫面需求
畫面需包含以下資訊:
- 森林園區介紹、園區景點等相關畫面
- 從事體驗活動之相關畫面
- 伴手禮及該店家外觀之畫面
- 可自由發揮錄製個人心得、沿途順遊景點
影片片尾需置放林務局、健行筆記之LOGO,相關LOGO素材將會於獲選時提供予您。
【部落體驗師活動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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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由林務局X健行筆記共同舉辦
看完後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