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國際間新冠疫情爆發下,台灣人出不了國而轉向國旅以及各種登山旅遊,說2020是台灣登山人口數爆發性成長的一年絕對不為過。許多人在這兩年將大量的時間投入在登山健行中,迅速地累積些山頭數目也增加了不少的登山經驗。同時,台灣山域嚮導–登山嚮導的訓練及檢定的報名狀況也開始熱絡了起來,但是回頭想想:你真的需要登山嚮導證嗎?
想寫這篇主要是想讓那些想考取登山嚮導證的人、有在關注登山議題的人還有對於台灣嚮導制度不太了解的人能有個概念,而且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不太了解「登山嚮導證」的考證方式和這張證照有什麼用途。
先簡短說明,如果你想要考取登山嚮導證,必須在體育署認定的訓練單位下取得「48小時登山嚮導訓練時數」並持有「基本救命術訓練(或EMT/野外急救等證照)」,再進行「嚮導學科檢定」、「嚮導術科檢定」及「連續三天以上山域活動實習」,完成並通過以上每一項之後,即可領取你的登山嚮導證照。一整系列的流程跑完,大約需要消耗你12天的時間和大約三萬塊左右的代價,老實說真的是既耗費精神又浪費金錢的一件事?更別說每年要參加一次安全講習、每三年還得要繳費參與複訓24小時才得以展延證書效期。
至於這張證照有什麼用途,就讓我先賣個關子。如果真的要了解台灣登山嚮導證的用途及各時空背景下的歷史故事大概夠寫一兩篇論文Review,當然也真的有相關的研究以及歷年全國登山研討會的一些資訊可以參考。有興趣腦補一下的可以簡單看過我整理的台灣登山嚮導制度沿革,沒興趣的就可以直接跳過這一段,或至少看一下最下面的現今制度。
淺談台灣登山嚮導制度
警政署之「高山嚮導員」(1975~2006年失效)
最早期的正式高山嚮導員制度乃是因1970年代,由台灣岳界四大天王所發起的百岳運動,導致此時期登山人口大增,隨之而來的是山難事件也遽升。因此警政署於1975年招集各界制定了「高山活動管制辦法」,規定攀登3,000公尺以上而屬於入山管制區域之高山須由警政機關核發之登山嚮導人員帶隊,否則不核發入山證。
此時的高山嚮導員主要由機關學校或登山社團的推薦及申請,再由政府機關認可授證,當然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思想純正,素行良好,身心強壯,年在二十歳以上五十五歳以下
- 具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二年以上豐富經驗
- 曾經擔任高山地區領隊工作三次以上的紀錄
- 需具備熟悉高山地理環境及氣候,且有安全知識及防救山難應變能力
由於發證制度與入山管制嚴謹,此時的嚮導員制度似乎有讓登山健行的秩序獲得很好的控制,以現今的角度來看,也或許是台灣登山健行管理最好的時期。
體委會之「高山嚮導員」(1998~2006年失效)
自從台灣解嚴並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登山運動開始更朝向平民化發展。1997年體委會成立之後,警政署遂請行政院將登山嚮導員之業務轉移至體委會,並於1998年頒訂新的「高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體委會專責時期的高山嚮導員申請條件如下:
- 中華民國國民,素行良好,身心強健 ,年齡介於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
- 攀登三千公尺以上山岳十五座之經驗,經機關學校及合法登山社團(以下簡稱登山團 體)證明有案者。
- 攀登國內百岳中十岳以上之經驗,經登山團體證明有案者。
此時的高山嚮導員延續著警政署時期的規範,一樣以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活動目的為主要訴求。但申請條件僅以登山經歷作認定,資格比以往更加容易,並且此時的入山管制的限制依舊,許多人為了方便申請入山證明而透過各機關單位申請高山嚮導員證,也讓這時的嚮導員證核發張數高達到六千多張。而實質上持證人數多,能力水平琛疵不齊且缺乏分級及區分類別,完全不符合當時的登山環境而飽受批評。
體委會之「登山嚮導員」(2006~2012)
體委會於2001年依據前一年舉辦的高山嚮導員研習會的討論結果及與山岳界人士研擬後修訂並頒布了擁有分級制、檢定制、證照制的新版「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最主要將嚮導的規定不再局限於攀登三千公尺以上高山的登山型態,而是將登山嚮導員區分為「健行」、「攀登」、「山岳」三個不同的嚮導等級,並且研擬檢定授證的制度。由於此時登山活動之多元化發展,政府機關並沒有專精於各領域的專業人員,也沒有能力辦理合適的檢定考核,一直到2006年底終於委由「中華山岳協會」正式舉辦第一次學術科檢定,發出第一批次的「登山嚮導員」證照,同時也在同年底廢除了舊有的「高山嚮導員」證照制度。
一切看似向前邁進一大步與國際接軌的登山嚮導制度,其實就在體委會改革的同時,國防部及內政部在2001年底取消了「人民入出台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第八條「機關、學校、公民營事業機構、人民團體或人民因組隊(三人以上)登山健行者,得申請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區。攀登三千公尺以上高山並須領有嚮導證之嚮導隨行。」的規定,這也讓「高山嚮導員」及「登山嚮導員」證照頓時失去了其實質的必要性。
體委會/體育署之「山域嚮導」(2012~2018)
2006年之後的登山嚮導員檢定與訓練原則上都是委由「中華山岳協會」及「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兩個單位負責辦理,由於登山嚮導員證並無實質上的用途而不被大眾重視。到了2012年再次地將「登山嚮導員」制度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山域嚮導」這個名詞,並將原先「健行」、「攀登」、「山岳」三個不同的嚮導等級改為「登山嚮導」、「攀登嚮導」兩個級別。這次的山域嚮導制度充其量也是一個換湯不換藥的改革模式,一樣是由兩大單位負責辦理訓練及檢定,而接近100%的檢定通過率與大地遊戲模式般的考試,也讓大家對登山嚮導員的專業度感到質疑,在登山健行全民化的這段時期,這張證照也越趨可有可無。
體育署之「山域嚮導」(2018~2021現今)
(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會)在2013年改編為教育部體育署)
2018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修訂的最大改革即是開放依法立案或登記從事山域活動為其業務之一的法人、團體或機構。簡單來說,就是開放給原先的兩大單位之外的公司行號、團體、機構申請成為山域嚮導的訓練及檢定機構。另外這次修法也將山域嚮導的類別正式分割為「登山嚮導」、「溯溪嚮導」、「攀岩嚮導」及「雪攀嚮導」四個無從屬關係和級別差異的單一專業屬性嚮導。(註:本篇文章僅以山域嚮導中「登山嚮導」的部分做討論)
姑且不論這次的修法是否能百分之百符合現今台灣山域活動的需求,但此次開放性的變革讓更多單位可以申請成為訓練及檢定授證單位,並且每個單位可依據體育署頒布的規章條件下,各自設計不同的訓練內容與檢定方法。截至2021年3月登山嚮導類別的認可機構已有艾格探險有限公司、詮峰登山用品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及台中縣登山會,共五個認可的訓練單位,這讓市場的選擇更加多變,回歸到消費者市場的選擇機制,也讓山域嚮導的專業能力有了不同以往的評鑑方式。
看完了將近五十年的登山嚮導制度沿革後,似乎最重要的不在於嚮導制度的演變,而是在2001年廢除了「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區需申請入山證及攀登高山須由領有嚮導證之嚮導帶領」等規定。
廢止之後一直到二十年後的今天,以現行的法規來看,並沒有明文規定進入山區登山健行的民眾必須持有嚮導證照或相關人士陪同。所以如果你單純只是一個熱愛登山的山友,我敢肯定的說:你不需要嚮導證。
法規之外,「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之內
為了因應行政院在2019年全面性的山林開放政策,登山活動的上級主管機關教育部於隔年訂定了「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目的就是宣導並維護所有人的登山安全。其中第六點其實就有明文規定:登山服務業者應派遣領有「登山嚮導證」的專業嚮導與成員同行,以確保登山者的活動安全。
即使教育部訂定的指導規範並沒有法規上的強制力,但是一但出了任何事情,法官還是會依據此規範去判決並給出相應的罰則,而且相關的正式法規其實也一直不斷地在討論與評估中。所以如果你是一名以登山嚮導為業或準備踏入這條不歸路的人,保護他人安全也保障自己荷包安全,你可能需要這張嚮導證。
再問一次…你真的需要登山嚮導證嗎?
以我的觀察來說,目前報名登山嚮導訓練的學員大約只有10%左右是已經在從事商業行為的帶隊嚮導或是有想要兼職帶團的,而其他的90%呢?有登山僅一兩年的新手,也有想來增進登山技能的老手,當然也有些是想學習如何帶自己的親朋好友安全的上山。
而參加檢定的人則大概分兩種,一種是有在帶團,雖然不是太清楚嚮導證的實際用途,但總覺得考張嚮導證帶團好像比較有說服力;另一種則是順應台灣的證照制度,就是想考張證照來證明自己的能力。
在體育署不斷優化的新制度下,各個單位辦理的嚮導訓練已經變得相當有水準,足以補足你缺乏的各項登山技能與帶隊領導統御的能力,這也間接地讓嚮導訓練課程成為大眾登山教育的一個選項。而檢定的方式則比以往更有鑑別度,讓領有嚮導證的人不再像以往備受質疑。至於訓練與檢定的內容還有許多細節就留待下一篇文章再來好好說明了。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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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個熱愛登山的山友,我相當建議你參加嚮導訓練課程。 如果你是有商業行為的帶隊嚮導或準備成為嚮導的人,那麼歡迎你參加嚮導訓練課程並考取你的嚮導證。 |
Lupo a.k.a.⼭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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