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國有林地多位淺山地區,區內聯外道路四通八達,不肖業者為節省廢棄物處理費,常趁夜載運廢棄物隨意傾倒。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為防止不法傾倒廢棄物情事發生,於國有林地易遭棄置廢棄物熱點,廣設科技監視設備,經分析掌握情資,於本(20)日凌晨時段,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發現犯嫌棄置廢棄物,當場以現行犯逮捕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林管處表示,為落實國有林地管理工作,除有森林護管員定期巡視外,也聯合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地公所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結合國有林地周遭科技監視系統,共同查緝違法棄置廢棄物之行為人與車輛,自109年起迄今,在臺南市國有林地內累計查獲5件棄置事業廢棄物案移送偵辦,並依違反森林法第43條規定與同法第56條之1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林管處提醒民眾及相關業者,應依環保法規做好各類廢棄物後端處置程序,切勿隨意丟棄以免受罰,也呼籲民眾一同守護國有林地,留給大家與動物們一個乾淨的生活環境。
資料來源:嘉義林區管理處
看完後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