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察院委員浦忠成、田秋堇調查「國有林盜伐案」提案糾正行政院一案,農委會林務局說明如下:
一、林務局近年透過檢警林移之平台,共同查緝森林盜伐,亦配合立法院修正森林法第50條及第52條,提高盜伐的刑責及罰金,近十年來盜伐案件的查緝件數,已由100年394件逐年降低為110年123件,成果顯著。林務局有鑒於山林盜伐的根本解決之道,仍繫於提振山村經濟,故除持續推動國有林週邊社區部落參與森林巡護外,亦透過林下經濟等多元森林產業政策輔導,以提振山村部落經濟,達成共同守護山林的目標。
二、森林護管人員晉用原住民族部分,林務局均依據原民會之相關規定,於原住民族地區按法定比例招考進用,目前林務局森林護管員總人數為1,068人,其中原住民人數為247人,占比為23.13%,與109年占比22.3%及110年22.8%相較,進用比例逐年提高,超過原住民族工作權障法規定原住民族進用比例。
三、森林護管員業務除查察盜伐外,尚包括林地管理、森林生態調查及野生動物保育等,工作性質多元繁重,農委會也報奉行政院於110年核定提高本薪及薪點折合率,並建立逐級晉陞之制度,除起薪超過三萬元,逐級晉升後每月最高本薪最高可達46,695元另亦提高從事高風險之作業加給,以110年為例,平均每人每月支領山地巡護作業費約3,007元。
四、林務局已於109年建立國有林合法木材溯源管理制度;另針對貴重木出口管制,已公告未來攜出國境之貴重木製品須有國產材木材標章或合法來源證明始得放行;至於針對市面貴重木製品進行總登記部分,因涉及人民財産權,必須以法律明定,現正研議修法中。
林務局表示,山林盜伐是社會及經濟的複合性問題,未來除仍將持續與檢警移等單位共同查緝遏止外,也將持續致力跨部會及公私協力,與國有林週邊關係社區部落合作,並宣導購買合法林產品的消費行為,藉由從源頭到市場的系統化管理,以澈底消弭盜伐,守護森林資源。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