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醫學】高山症四大黃金律

  • 王士豪
  • 47,204次點閱

※ 版權聲明:本文章著作權在王士豪,供公益使用,在非營利之前提下,供公眾自由轉載及閱讀。請尊重著作權,轉載時務必全文轉載,務必保留作者、作者聯絡方式及本版權聲明。請不要節錄,如果要節錄引用部分內容請務必標示出處王士豪醫師並保留作者聯絡方式。感謝再感謝!


高山病的早期症狀常常被忽略或是人們自己誤認為輕微疾病。然而,當一個遊客在合歡山莊同時出現頭痛以及沒胃口,他其實已經是得到高山病了。可怕的是,高山病的早期症狀往往是頭痛、乾咳、沒胃口或是失眠。這些症狀很容易被誤認為是太陽穴吹到冷風所以頭痛、受到風寒感冒所以咳嗽、太累所以吃不下、會認床所以失眠睡不著。甚至診斷為肺炎或是熱身不夠導致體力不支。然而,頭痛、感冒、認床、失眠不會很快速的變到嚴重到有致命的危機。而「高海拔腦水腫」及「高海拔肺水腫」卻可能因一個錯誤的決定,或是做了一個時機稍晚的正確決定,而導致嚴重傷亡。

進入高山地區活動的遊客,我們建議把所有在高山地區出現的症狀都直接診斷為高山病即可,用您可以想到的方式來治療,藥物、原地停留或下降部分高度,只要下降高度達 500 至 1000 公尺,通常就可以解決急性高山症;高海拔腦水腫則更需要更進一步的下降高度 。如果經過處理之後,症狀依舊沒有改善,甚至是嚴重。那就應直接下降至平地,必要時需要送至醫院就醫。

(圖/123rf)


以下為高山病的黃金律與處置原則:

第一條: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說明:
高山病是在高山地區可能致命的內科疾病,但如果經過適當的處置,卻可以有效避免傷亡。所以,高山上發生的症狀都應被先假定為高山病,依照高山病處置原則來應變。至於「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這應該是如果病患下降至平地就醫時,由醫師來費心。


第二條:絕對不要帶著 AMS/HAPE 的症狀上升高度或進入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說明:
一旦發生了高山病或是診斷出高海拔肺水腫,絕對不要再進一步的上升高度,因為上升高度會讓缺氧更嚴重,進一步加重病情。也不要進入不利於救援或撤退的環境(例如:前後都是斷崖之營地,無明水池、馬利加南山東峰山屋... 等)。因為一旦情況變嚴重,尤其是病患變成無法行走需人員背負時。會增加外援進入所需要的資源及時間,以及增加隊友協助脫困撤出的難度與危險。

*AMS:急性高山症,詳細解釋請參考
*HAPE:高山肺水腫,詳細解釋請參考


第三條: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及「立刻」脫離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說明:
一旦病人情況惡化,包含:

1. 經由藥物治療或原高度休息後,症狀持續,沒有緩解之跡象。
2. 經由藥物治療或原高度休息之後,症狀反而變的嚴重。
3. 治療後反而出現其他新的嚴重的症狀,這可能是情況變壞或是誤診。
4. 進展到高海拔腦水腫或高海拔肺水腫。
5. 病患已經虛弱至無法行走。
6.病患意識改變。 

都需要立即下降到高海拔,緊急脫困就醫,不然至少要脫離不利於救援或撤退的環境。以便利外援進入,或是及早撤出。這時候的撤退,應該是要在隊伍能力可及之下,風、雨、雪、白天、黑夜無阻,不可因任何理由耽擱。


第四條:絕對不要將患有 AMS/HAPE 的人單獨留下。

說明:
因為高山病、高海拔腦水腫或高海拔肺水腫的病人病情可能在短時間就變嚴重甚至死亡,所以把這些病人單獨留下是很危險的,例如:單獨留在營地休息,其他人員離開營地進行活動。這不但罔顧人命、不道德、且有刑法上遺棄的問題。

適當的方法應該是,這些病人可以留在營地休息,但是要有一位知道怎麼處理高山病的隊員陪同,且這位隊員應該要和隊伍及山下留守人員保持通暢的聯絡管道,並應定時回報病患情況。以便一旦病患情況變嚴重,可以及早緊急應變。

*AMS:急性高山症,詳細解釋請參考
*HAPE:高山肺水腫,詳細解釋請參考

 

更多文章

看完後我覺得...

留言

預設頭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