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觀察的守則
1. 自然觀察的目的在於探索、學習及體驗自然;用五官及心去感受自然,比用腦更能貼近大地。
2. 觀察前要有充分的準備,並預先做觀察計劃;收集和諮詢觀察場地的環境、交通食宿,並注意天候及攜帶適宜的裝備。
3. 善用輔助的裝備以協助五官進行觀察及記錄,如地圖、指南針、溫度計、放大鏡、望遠鏡、相機、紙、筆、解說摺頁和圖鑑…等。
4. 進行野外觀察活動請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勿從事危險之觀察行為;偏遠、原始及交通不便的地區需結伴觀察,並隨時與留守人員連繫。
5. 進行自然觀察之路線,以現成步道路徑為主,儘量不要走出既有的路徑之外,以降低對自然棲地及野生動植物的干擾。
6. 不要在觀察區內任意棄置垃圾,不從事無必要的採集,並多用文字及影像、繪畫留下觀察紀錄。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
7. 進入觀察區前,請遵守觀察區之牌示公告事項,對於公告保護區及保育類動植物,請勿違反法令,擅入使用或傷害。
8. 在觀察當中若發現違規事項,主動勸阻現場當事人;若勸阻無效時,反映給主管機關及警政單位追蹤處理。
9. 欣賞野外自在生活的生物,不要飼養及販賣。
10. 尊重生命,安靜體驗。當我們誠心地欣賞時,大自然會以最友善的情誼回饋我們。
資料來源:荒野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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