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015年3月1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近期於園區拾獲6具台灣獼猴屍體,經屏東科技大學檢驗,其中3具獼猴屍體內有毒鼠藥成分,壽管處刻正追查來源。
壽山籌備處表示,3具驗出毒鼠藥成分之獼猴屍體係去(2014)年12月11日、今年1月29日與2月7日由民眾通報,為了解死因,委請受託研究團隊帶回解剖取樣,由胃部及肝臟檢體樣本檢驗藥物反應,近日取得檢驗結果,報告指出該3隻成猴並無檢出農藥,卻發現有包括Brodifacoum、Coumafuryl、Difenacoum以及Flocoumafen等多種毒鼠藥成分,200~300 ng(ppm,百萬分之一)即可能造成哺乳動物死亡,目前正深入了解獼猴中毒原因。
毒猴?毒狗? 壽管處:皆違法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所博士後研究陳貞志表示,3具猴屍發現地點分別於台泥礦區道路一帶、良友亭以及鼓山高中停車場附近,都是常有民眾聚集之處。其中台泥礦區道路發現的猴屍,驗出上萬ppm的藥劑,只需幾分鐘就能致死。其他兩具則驗出數百ppm劑量。
研究團隊到現場勘查,附近並沒有農田,離住宅區也有一段距離,看不出投遞老鼠藥的需要及目的;此外,現場也未遺留其他藥劑或食物,因此無法得知投藥方式,不排除人為毒害的可能性,也無法確認是否以獼猴為目標,台泥礦區道路野狗出現頻率很高,也有可能猴子誤食毒殺了野狗的藥劑。只不過無論是毒猴或毒狗,現行法令都不允許。
許書國表示,園區內並無合法果園,使用農藥或毒鼠藥都屬違法。
園區邊界有果園和聚落分布,獼猴在經人類長期餵食下,開始仰賴人類食物,造成獼猴棲息地及族群變動,活動範圍也與人類生活空間越來越近,因此也可能造成獼猴誤食老鼠藥。
遊客上山別餵猴 保持距離減少憾事
壽管處再次呼籲民眾不要餵食獼猴,讓獼猴回歸自然,從自然環境中取得食物來源,也可避免獼猴因取用人工食物,中毒死亡的憾事發生。
另外,台灣獼猴為台灣特有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如刻意傷害或毒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除觸犯《國家公園法》第13條易科罰鍰3000元外,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3個月內陸續發現、通報6具台灣獼猴屍體,頻率遠高於過去,許書國說,以前山友都說獼猴死後是不是都風化了,來比喻獼猴屍身之難見,沒想到最近卻陸續因屍臭等因素,讓山友察覺通報。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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