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入園申請注意事項修訂

主旨: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入園申請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壹、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入園申請注意事項說明:

依據: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及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其他經內政部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中之「進入公告禁止進入之區域,或未經申請許可進入錐麓古道」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本處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入園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線上申請:於本系統線上申請生態保護區入園許可,依各項說明填寫辦理。並於取得許可證後,另向警政署或各轄區警察單位申請入山許可證。

奇萊主峰(圖/Tien)


貳、申請入園注意事項:

一、申請進入本處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者,請務必事先查明各項資訊。本處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園申請網網站提供生態保護區入園及其他管制區線上申請、核准隊伍查詢、山區資訊與最新消息等服務,敬請多加利用。

二、奇萊主(北)峰、奇萊連峰、奇萊東稜、奇萊南峰、南湖大山、南湖中央尖、北一縱走北二、北二段、閂山鈴鳴山、閂山單攻、畢祿縱走羊頭、清水山、其它路線:

  • 入園前7天至30天內可提出申請。(註:特殊路線需專案審核,時程較為冗長請配合辦理。)
  • 每份申請書為一隊,每隊最多不得超過12人,若超過上述人數,請分別填寫,領隊及隊員均不得重覆。
  • 入園前7天內申請案件不予受理。
  • 入園前30天內提出申請案件以線上申請日期為先後排序。
  • 入園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日期、人員(含領隊、隊員、留守)不得更換或增加,可以取消入園(全隊或個別隊員取消),新增人員應另案提出申請。

三、羊頭山、畢祿山單攻路線:

  • 入園前3天至30天內可提出申請。
  • 每份申請書為一隊,每隊最多不得超過12人,若超過上述人數,請分別填寫,領隊及隊員均不得重覆。
  • 入園前3天內申請案件不予受理。
  • 入園前30天內提出申請案件以線上申請日期為先後排序。
  • 入園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日期、人員(含領隊、隊員、留守)不得更換或增加,可以取消入園(全隊或個別隊員取消),新增人員應另案提出申請。

 

四、錐麓古道單日路線:

  • 入園前1天上午10時前至30天內可提出申請。
  • 錐麓古道每天每一人限制申請一隊12人,申請人、領隊及隊員不得重複申請。
  • 錐麓古道受理申請時間為入園前1天上午10時前至30天內,週二至週五入園應於前1天上午10時前完成申請,週六至翌週一入園應於週五上午10時前完成申請(連續假期應於放假前1天上午10時前完成申請),30日內之申請案件不在此限。
  • 入園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日期、人員(含領隊、隊員、留守)不得更換或增加,可以取消入園(全隊或個別隊員取消),新增人員應另案提出申請。

五、申請案件送出後,承辦人員於審核時發現申請案件資料錯誤,將第一時間發簡訊及mail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若48小時內未將案件修改並送出,此案件將不再受理,請重新申請。

六、為確保隊員資料及行程規劃的正確性與責任歸屬,申請人必須同意承諾相關責任事項,否則不予受理申請。

七、為確保緊急危難時聯繫順暢,隊伍之留守人員及緊急聯絡人應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且需為本國籍人士。

八、申請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均應於線上詳閱「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入園申請注意事項」暨「申請入園前領隊責任同意事項」等內容,於點選同意後進入系統申請畫面,依系統指示及本處規定填報電子申請書及登山計畫書、登山安全切結書等相關表格資料,送出申請。

九、本系統無法自動審查入園資料,申請人送出申請資料後將依不同等級案件分類,如屬特殊危險路線則由本處承辦人員審核,並由專案小組核定。俟複審通過後可逕行於線上列印許可證,若審查不通過時,則將述明理由退件處理。為免耽誤行程,請申請人務必於期限前辦理完成申請手續。

(圖/杜立德 攝)

 

參、申請人及領隊配合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需為年滿18歲成年人,於申請或註冊基本資料時未經許可登錄他人身份證字號、手機號碼、 Email 或其他個人隱私資料,恐涉及刑法之偽造文書罪外,一旦發現將直接停止入園申請資格一年並記錄於系統歷史資料中。

二、為維護所有申請隊伍之權益,申請核准隊伍未依申請核准日期進入園區者,全隊不得進入。

三、每天07:00至23:00,為系統受理申請時間,依各路線規定申請期限辦理;23:00至07:00,為系統維護停止申請案件時間。目前部份路線已實施承載量管制,敬請配合相關注意事項及人數限制等訊息。

四、線上申請系統於申請人提出申請案件、案件審核通過、因颱風停止入園以及其他各項相關通知時,將發送訊息至申請人、隊伍領隊之 Email 信箱與手機簡訊;請申請人與隊伍領隊於隊伍出發前務必再確認申請核准案件中管理處建議事項與最新開放入園狀態。

五、領隊需為年滿18歲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請領隊務必轉知每位隊員了解入出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注意事項,並於登山時遵守國家公園規定及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夜間請不要登山),並攜帶GPS及可供緊急連絡之通訊設備(為確保隊伍進入山區聯繫通暢,領隊之行動電話,不得與他人共用),以避免意外發生。領隊對於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之規定,負有督導與保證之責任。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申請入園時,需家長或師長等陪同。若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得免附家長同意書及登山經歷。

七、年長者請依個人體能申請合宜之活動路線,攀登特殊路線或具挑戰性之山域時,建議事先徵詢醫護或相關專業人士之意見,並於出發前再次確認個人體能狀況。

八、外籍人士於線上系統申請時,請詳實填寫各項欄位資料,隊伍留守人員應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且需為本國籍人士,以利緊急危難時通報及聯繫。

九、已核准進入畢祿縱走羊頭(含畢祿山、羊頭山單攻)、奇萊及南湖山區、錐麓古道者,請於登山入口處將「入園許可證」擲入本處設置之「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入園許可證影本投入箱」內,請進入之隊伍務必於出發前列印2份入園許可,一份隨身攜帶以備相關工作人員查核,另一份請投擲至本處回收箱內,以利查核。

十、已核准入園者若因故無法成行,請於入園前2天線上申請系統取消此次申請核准案。線上取消入園作業時,可採全隊或部分隊員取消方式辦理,若出發當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入園區,最晚於出發日10時前上網取消。未依規定取消作業者,將登錄違規記點1點。

十一、當颱風警報發布期間、森林火災或其它突發事件時,管理處得另行發布緊急措施禁止人員進入,已於該期間獲許可進入者,該許可證自動廢止(無效),並請配合相關單位之引導離開危險山區或於安全之地點暫時躲避,以維護安全。

十二、隊伍中各隊員之緊急聯絡人資料為緊急事故救難時重要資料,請填寫未入園之家人姓名電話,除同一家人外,不得使用相同代表人填寫,聯絡地址應以各自通訊地址為主。

十三、候補機制-各路線容許承載量不代表山屋床位,為因應承載量高於山屋床位,故建立候補機制如下:

  • 床位候補:每天每一山屋床位額滿時,系統自動告知自備營帳,若該日有核准隊伍取消釋出之床位時,系統將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遞補,床位候補時間為核准隊伍出發前1天止。
  • 承載量候補:每天每一登山路線有10隊候補名額,當承載量額滿時,系統會自動登錄為「後補」。當該日有核准隊伍取消,釋出名額小於第一候補隊伍,系統發簡訊及mail通知第一候補隊伍可候補名額,被通知之候補隊伍於48小時內尚未修正,系統將自動通知下一順位候補。候補截止時間依各申請路線規定日期為主。(例:奇萊主、北峰申請期限為出發前7天;錐麓古道為週二至週五前1天上午10時前,週六至翌週一為週五上午10時前,系統將依此期限內進行候補,低於申請期限候補案件將依規廢止)

十四、遊客進入國家公園,禁止餵食及騷擾野生動物之行為。

十五、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

十六、申請入園許可及山屋床位時,申請名單應包括僱用之高山協作員或相關協助人員,若高山協作員或相關協助人員為原住民,依規得免申請入園,惟需隨身攜帶足資證明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

十七、進入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請隨身攜帶入園證、入山證及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核使用。有關入山許可證之申辦請參閱警政署網頁。

十八、凡進入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域,請先行辦理入園證,許可後再辦理入山證,當日往返者亦須依該路線規定之期限內進行申請,俾確保個人權益。

中央尖山(圖/Pei 攝)

 


肆、違規管理

系統於案件審核時會調閱申請人、領隊與隊員之歷史資料查閱違規點數計點,累計記點達三點將停止入園申請資料(申請人)或禁止進入園區(領隊或隊員身份)一年;如涉及刑法之偽造文書罪另依規論處。其中計點事項包含:

1.已核准進入畢祿縱走羊頭(含畢祿山、羊頭山單攻)、奇萊及南湖山區、錐麓古道未投擲入園許可證影本於回收信箱者,領隊記點2點,全隊隊員記點1點。

2.已申請核准因故無法進入園區而未於線上申請系統辦理隊員或全隊取消作業,申請人及領隊各記點1點。

3.申請核准隊伍未依申請核准日期進入園區者,申請人及領隊各記點3點,全隊隊員記點1點。

4.未依申請核准許可進入非申請路線區域者,領隊記點3點,全隊隊員記點1點。

5.海上颱風警報發布,留守人員未主動聯絡管理處回報隊伍狀況者,領隊記點1點。

6.為因應山區特殊環境及整體隊員之安全,領隊應負起全隊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之責,進入園區應團進團出,領隊因故無法前往,領隊及申請人各記1點,全隊不得進入園區。(惟錐麓古道領隊因故無法前往,隊員依申請順序遞補為領隊,負領隊之責,未到之原領隊及申請人各記1點。)

7.未申請進入園區者:

  • 核准隊伍挾帶未經核准人員者,領隊記3點,未經核准人員禁止入園並通知警察單位處理。
  • 全隊未申請入園者,當場禁止入園並通知警察單位處理。
  • 未申請入園而入園者,一經查獲,全隊記3點並禁止進入園區1年。

 

資料來源:太魯閣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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