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撰稿 陳佳利
攝影/剪輯 張光宗
水庫是命脈,該受到最高保護,但水庫集水區濫墾濫伐事件,卻層出不窮。台灣有70%是山區,依山而居難以避免,歷經二十三年努力,備受期盼的國土計畫法終於通過,山區土地開發亂象,能否畫上句點?
水庫集水區,該是什麼樣子?翡翠水庫是全台集水區管制最嚴格、原始狀態維持最好的,有效蓄水率維持在九成以上,為了水源,不開放觀光。
位在苗栗縣三灣鄉的永和山水庫,由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理,屬於一級水庫,供應新竹、苗栗民生與工業用水,它的重要性與翡翠、石門水庫相當,然而集水區非但沒有翡翠水庫那樣的高度保護,反倒可能步上石門水庫的後塵。
永和山水庫集水區4.8平方公里,當中有許多私有地。沿著環湖的苗五鄉道,每個岔路口,都有好幾個休閒農場的指標,賣地招牌更是一路伴隨。桃園、新竹、苗栗山區,有很多類似場景,這裡,招牌密度小了些,鮮明豔麗的賣地招牌,暗示湧動的開發潮。
一個轉角,矗立著醒目的城堡式建築物,一棟接近完工,一棟只有鋼骨,地主在2015年3月買下這三公頃的山坡地,打算發展休閒觀光。水保法規定,除草無需檢送水土保持計畫書。為了整理,他向縣府提出除草申請。
地主賴先生只留下想要的荔枝樹,砍掉了數十棵他眼中的雜木,整過的地,表土裸露,更嚴重的是,這片裸露地就在永和山水庫的取水口。苗栗縣環境監督聯盟召集人洪維鋒表示「地主整地,把原來一米寬的農路,拓成車輛可行進的三米寬,邊坡老樹大量被砍倒,邊坡鬆軟,下雨就會崩到水庫集水區裡。」
永和山水庫屬於離槽水庫,水源來自中港溪支流南庄溪,經過11公里的水道,將水引入水庫,唯一的取水口上方卻發生水保危機。由於這塊地屬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不得任意砍伐林木與開闢道路,2015年11月,苗栗縣環保局依法開罰十萬元,勒令業者停工,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目前,坡地分為一般水保區與特定水保區,依水保法第16條,所有水庫集水區都應劃設為特定水保區,但現在只有台南的白河與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在1990年公告為特定水保區,其他水庫集水區遲遲沒有劃定。因為一旦劃為特定水保區,禁止一切開發,民眾私有建地無法使用,道路等公共建設也無法開闢,將引起民怨。水保局因而推動修法,希望將集水區「全區」改為「需特別需要保護者」,期待降低劃設阻力。所謂需特別保護者,指的是集水區中公告的土石流潛勢區與崩塌地,平均約占集水區面積的16.2%,環保團體擔心如此放寬,將使更多開發進入集水區。
事關公眾利益與私人權利糾葛,這項修法還沒有定論,山坡地的管理,還有區域計畫法、環評法、森林法等層層把關,卻依然有漏洞。
永和山水庫旁的這塊地,視野優美的陡坡上,有業者蓋了一半的屋舍,這是蓋好後能以吊車帶走的活動屋,因為不落地,規避了農舍申請規定。其實,農舍上山,是當前坡地水土保持的一個大危機。
永和山水庫周邊的土地,屬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嚴格限制開發,一般開發案難以進行,但是農舍興建不被視為一般開發,山坡農地上,許多新建「農舍」隱身在樹林間。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表示,水質水量保育區中,1公頃以上的興建案就要進行環評,但是由於分割地號就視為不同的開發案,只要0.25公頃就能申建農舍,規避環評。
2015年12月,六度闖關的國土計畫法終於通過,將國土區分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與城鄉發展區,土地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分區,最快六年後全面上路,取代現有的區域計畫法。農委會水保局監測管理組長徐森彥說,擁有上位法源後,搭配水保法施行,希望能將山坡地發展建制在合理的土地使用前提。
水庫集水區,是坡地管理的一級戰區,縱然有了層層法律,當下最大的問題卻是違法情形氾濫。脫疆亂象何時能終結?律法是管理工具,關鍵還是在人們能否尊重土地,理解極限。
本文轉載自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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