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在塔塔加的步道區,偶可發現許多的健行登山團體,在佈道上灑下碎紙花,做為"他們眼中的指標路引",就如同以前的 團體喜歡在樹上榜上條狀帶子一樣,但事實上塔塔加的步道路跡明確,不但每個轉折路口都有路標或地圖,而且每一條步道都相通,根本無須任何指引。
遊客灑紙花的行為就如亂丟垃圾一樣,不但觸犯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六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將處1,500至3,000元之罰鍰。
森林法第56-3條 :「隨地吐痰、拋棄瓜果、紙屑或其他廢棄物。」
將處1,000元至60,000元之罰鍰。細碎的紙花更是清理不易影響觀瞻,在此呼籲所有的遊客不要再出現類似的行為,還給國家公園最自然的面貌,謝謝大家。
資料來源: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看完後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