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5日下午獲報,坪林山區 有遊客遭溪水暴漲(圖)沖走。消防局派遣救護車20輛 、救災車21輛及大批救難人員前往搜救。初步了解有4 名大人、2名小孩失蹤。 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5年6月5日
(中央社台北5日電)新北市坪林山區今天發生溯溪遊客遭沖走意外。消防署提醒民眾防溺9大注意事項,包括若看到上游山區烏雲密佈或溪水變色等狀況,水面忽然上升,是山洪爆發前兆,應立即離水前往高處逃。
新北市坪林區今天大雨滂沱,溪水暴漲,中午1時許發生6名溯溪遊客遭溪水沖走意外。
消防署資訊顯示,在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時,有9大安全注意事項,包括:
(一)不可在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戲水、游泳及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二)溪流水域深淺不一,水溫差別甚大,在坡度大的地區,急流及漩流,應特別注意安全。
(三)水底多為滑溜卵石,在水中行走,應注意免得滑倒。
(四)不要在水質不清或受污染的溪流中游泳;因為深潭、野塘、水埤等處,水質多不佳,深度不明,水底雜物多而屬泥沼地,若在該地區玩水,十分容易受傷或陷入泥沼無法自拔而喪命。
(五)在水庫下游作水上活動要特別注意水庫洩洪資訊及時間,以免被困在沙洲或被水沖走。
(六)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往安全處逃避。
(七)若看到上游山區烏雲密佈或聽到上游傳來隆隆聲響越來越大或看到溪水變色,水面忽然上升,這是山洪爆發前兆,應立即離水前往高處逃。
(八)若遇溪水暴漲,被困岩石上或在沙洲中,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或尋找一些可助浮且耐沖擊的東西,萬一被水沖走時,可將物品置於身體下方,以免身體直接被撞傷。
(九)若不幸被溪水沖走時,身體應仰姿保持腳在前頭在後,以免頭被撞傷;看到前方水面有高浪,即表示水底有巨石,應設法避開,以免撞傷,如遇轉彎處,應游向內彎緩流處,即可順勢上岸。1050605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