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擾動集水區

滿眼翠綠或滿目瘡痍,你希望喝的水,來自什麼樣的集水區?水庫上游,該維持天然與低度使用,近年來為何開發頻傳、漏洞百出?


採訪 張岱屏 陳佳利
撰稿 陳佳利
攝影 陳添寶 賴冠丞
剪輯 陳添寶

拿起鋤頭,細心照顧作物,一群在山區自給自足的修行人,寧靜生活在2016年,被鄰居整地的怪手運作聲,劃破了。原本樹林茂密的一片山坡地,被整出三層平台,地表完全裸露。

地主向嘉義縣政府提出0.5公頃的簡易水保申請,卻違法開挖1公頃,加起來整了1.5公頃的山坡地。居民在2016年10月和11月兩度向縣府檢舉違規,縣府卻一直到12月19日才勒令停工,開罰二十萬元。


現場怪手依然忙碌,進行著緊急防災措施,挖掘臨時滯洪池。這個案例違反水保法規定,卻有機會就地合法。因為嘉義縣政府撤銷了它簡易水保的申請,卻允許地主以1.5公頃面積申請全區水保。大埔鄉居民劉進富質疑,如果這1.5公頃通過審查,就變成全區合法,公理何在?

曾文水庫是全台灣面積最大的水庫,2009年莫拉克風災,造成曾文水庫增加9,108萬立方公尺淤積,減少了12%的蓄水量,集水區天然崩塌是管理的大挑戰,在距離水庫不遠的山坡地違法整地,無疑是雪上加霜。 

鄰近石門水庫大壩的一個私有地開發案,同樣引起價值與選擇的思考。周圍都是保護區的保安林,唯獨這塊地蓋起建築,環保團體產生質疑,進入水利署的集水區土地利用網站查詢。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說,網站顯示這是森林使用土地,不應該作為建築用地,更不可能作為旅館用地。

這個案子位在石門都市計畫範圍,使用分區在1959年時是保護區,通盤檢討後卻變更為旅館區。依建築法規,建案必須與建築線相接,而建築線指的是依法公告的道路或現有巷道線界,這個建案與環湖道路間還隔著一塊公有地,沒有臨路,也讓環保團體覺得有問題。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副處長邱英哲回應,申請人在2012跟2013年申請建築執照,依一條現有巷指定了建築線,取得合法建照。

雖然使用分區與建築申請是合法的,卻是在鄰近水庫的地方大興土木。這塊基地,屬於板新給水廠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單位申請建照時承諾污水就地處理,近期卻在北水局管理的公有地上挖掘排水溝。另一邊,工程廢水也擅自往道路邊坡排放。

集水區的美麗,吸引人們前來,先是開闢道路、後是越來越多的建物,接著是污染與水土保持的風險,以及層出不窮的違法與違規。依水利法規定,水庫蓄水範圍禁止開發,沿著水庫邊緣卻有不少建在水岸上的景觀咖啡。


觀光是石門水庫的功能之一,伴隨觀光需求而出現的硬體與道路,讓這座民國1964年完工啟用的水庫,與曾文水庫一樣,長期與水質、淤砂抗戰著。北水局採用水力排砂、加上陸運與污泥船人工清淤,每年大約處理兩百萬立方公尺,雖然努力排砂,2015年的資料顯示,淤砂已經占了蓄水容量的三分之一。


石門水庫的集水區有七萬多公頃,上游地區大都是林班地與原住民保留地,除了自然崩塌,人為活動是水庫最大的壓力源。曾文和石門水庫都屬於重要的一級水庫,2004年因為艾利風災,石門水庫花了250億來治水,2009年莫拉克風災,曾文水庫花了540億。

集水區內的保安林、水庫保護帶與蓄水範圍完全禁止開發,水質水量保護區與山坡地容許經核准的開發行為。法源具備,卻持續擾動集水區。

 

同樣是一級水庫,翡翠水庫擁有最好的水質和管制最嚴格的集水區。因為它的土地管理獨樹一格。早在1983年就將整個集水區,依都市計畫法劃為台北水源特定區,並成立管理局。整個集水區以都市計畫進行分區分級管理,搭配總量管制,只容許既有建物,禁絕新建築。新的開發進不去,杜絕伴隨開發而來的種種亂象。


2017年3月,行政院提出8800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編列了大約 2500億,當中1500億用來開發水資源,720億治水,280億營造水環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管理做不好,政府一直要編很多預算治水清淤,這是非常錯誤的。

簡單的道理,在水庫集水區卻充滿反其道而行的案例。集水區內應該低衝擊低密度利用,只有節制,才能長久。

*本文轉載自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看完後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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