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017年6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行政院14日宣布,將全面擱置申請中的42件採礦案,並且在下會期完成《礦業法》修法後,且包括亞泥,所有未曾做過環評的礦場開發,將來都要補辦環評程序,不再享有無限期展限的優待。受到影響的礦場,預估約有70多個。
位於花蓮新城的亞泥礦場。照片來源: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過世後,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連署「撤銷亞泥展延」更已超過10多萬人。14日上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在林全與環保署等部會討論後,已拍版定案,除了前一日指示全面擱置申請中的42件採礦案外,也確定《礦業法》的修正將會是下會期的優先法案,完成修法後,過去沒有辦過環評的礦場,也將立刻啟動補辦環評程序,初步估計將有70多件。以亞泥案為例,在60年前取得開發核准,當時並沒有環評法,日後多次展限,也不曾做過環評。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今(14日)在環評子法修法公聽會遲到,便是因為在行政院參與此討論。詹順貴解釋,此舉等於政院拍版,將礦權展限明確定義為「新的權利」,因此要藉由重新環評,來再一次全面篩選這些礦場的環境影響。將來業者申請礦權展限之前,必須先做過環評。
詹順貴表示,未來礦業環評,除了「年」的部分要評估外,更將會加入「量」的部分,也就是說若開採的量已滿,即便年限還沒到,也將退場。不過,詹順貴也確認,在檢核期間礦場不需立即停工,待環評完成後才會依環評結果有去留問題。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看完後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