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的胡言亂語: 從屏東縣登山自治條例看登山界(1/3)

  • 大叔
  • 1,910 次點閱
  • 8 次拍手
本文為網友的心得,以下內容不代表健行筆記立場。

再訪北大武行程前,恰巧發生近期登山界廣為討論的事,那就是如同台中縣般,屏東縣也要來個登山自治條例了。


屏東縣登山自治條例重點就是:

  • 要帶通訊設備與足夠的電源,沒帶抓到罰3000-15000元。【第五條】
  • 隊伍中至少要有一人具備BLS(基本救命術)並取得證照,沒有罰10000-50000元。【第六條第二項】
  • 具有證照的人優先作為領隊【第六條第一項】。
  • 你需要辦登山綜合保險,沒有罰10000-50000元【第六條第四項】。

簡單來說就是參加登山活動的門檻變高了,而架高門檻的條件是一些表面上看起來也相對合理的事項。

為何說相對合理?


因為從登山界大多數人都一遍撻伐的聲音中,細究就能了解到這條例背後的惡意以及不公平的對等待遇,當然更有官員那種山難封山、海難封海的駝鳥心態。


而從不參與登山活動的人來看,每次新聞報導山難救援,無一不是動用大批人力,資源消耗甚鉅,這些增設的項目無一不是能降低山難甚至是救難資源的補償,你們這些自己愛玩的人為什麼要用我們的稅來救你們?

看起來是登山人贊成,沒登山的人不贊成,但其實也不盡然是這樣。


身旁如果有朋友是專業嚮導,如果跟他們聊聊這個議題,你會發現他們多數是贊成這個條例的。

理由很簡單,因為在條例第六條中,具有合格證照的嚮導本身就具有基本救命術的證照,所以這項規範對他們不構成妨礙,反而能有效的作為商業廣告宣傳與排除同為佔據公共資源如總量管制人數、山屋名額,簡言之就是越少人競爭就越有獨佔的機會。


這理由很實際也很符合人性,我們無須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換作是我們也很有可能是這樣的反應。

這表示了無論法令好壞,一切都牽涉人的立場問題。


但大叔今天不是來嘴人的,要說別人哪裏做的不好太簡單,但要提出解決方法很困難,嘴人也是項藝術,但這點大叔做的不好,就交給專業的人來吧。


站在自己的立場下嘴對方,似乎早成為一個常態。

而這個立場如果在基礎上並非以實際現象為依據,那麼為嘴而嘴就自然是一個普遍現象。


基於立場的的不同,基礎價值觀也很難同步,最後常常淪為各自表述的狀況。

這種無從討論起的立場,常就是登山界無法更進一步的阻礙。

而這種無從討論的起點,源自於大家目光都不是放在解決問題的途徑上。


要解決問題,就必須先了解問題在哪,要了解問題在哪,就必須知道如何確定真的正的問題是甚麼,只有知道真正的問題,我們才有對症下藥的可能性。


這類的議題可以討論的面向都非常廣,也不是大叔這種沒讀書的人三言兩語說的清的,但我還是希望盡可能燃燒我小宇宙,跟大家腦力激盪兼碰撞,讓我們把真正的問題點找出來,先不求能解決所有問題,而是知道問題到底在哪裏。


所以大叔簡潔的說,撇除所有的外在因素,我們必須先理解的是:

  • 問題是甚麼?
  • 如何知道這是真正的問題?
  • 我們該如何嘗試提出方法解決這個問題?


也因此,大叔想要討論的面向有3點,分別是

  • 我們如何有效且正確的討論: 論邏輯,將大家的效率最大化,全力找出可能的問題點。
  • 我們如何組織一個有效率獲得正確資訊的團體: 論深耕文化,建立一套數據系統,讓所有嘴砲或是理論有所依據。
  • 我們如何擬定符合人性卻又能導向正確方向的管理政策: 論管理方法,如何在承認人性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大家都願意為目標努力的管理方式。


【通往真理的必要之惡 – 來互相傷害啊!!】

多虧了網路的盛行,讓筆戰無所不在,只要意見不同或著看誰的發言不順眼,你就可以去『嘴』他,也就是去表達你的反對意見,無論是開嘲諷、調侃、提出證據佐證或是用邏輯學反證他的發言有可議之處等都算。

在這集合眾多人意見的平台,在言論自由風氣下的暢所欲言,給予人類對於探索真相的渴求無疑是一個重要管道。


當然我們都很希望所有人都是所謂的就事論事,但用膝蓋骨這想也知道絕對『謀摳寧』,網路筆戰討論分很多等級,單純謾罵或是人身攻擊就不算討論了,他只是逞口舌之快的表現慾而已。


缺乏邏輯的互嘴是種超低效率的討論。


耗費時間又無法經由辯論獲得探索真實問題為何,是一種極度效率低下的方式。

也因此大叔認為人人必修邏輯學,讓雙方的溝通討論能藉由邏輯這座橋梁達到最高的效率,不會為嘴而嘴,也能大幅減少無功率垃圾話的頻率。


【初階嘴砲,邏輯戰】快速發現對方問題的先鋒部隊

初級討論可以就邏輯上的瑕疵來攻擊對方論點的漏洞。

所有的論點都不是無懈可擊,尤其是最與人相關的生活日常。

邏輯瑕疵是一個人人都會的技巧,或說是大腦正確的思考能力。


這時歸謬法(Reductio ad absurdum)就派上用場了。


大叔之前的雪山七卡事件,當時的議題是:志工做錯其他人是否可以指正?

當時有人反擊大叔我,說我應該先去當志工才有資格發言,因為志工是無給職的,如果我不是志工就沒有資格發言。


我們姑且先不論雙方的觀點正確與否,以邏輯來看,這個反對意見的邏輯有個嚴重的瑕疵,就是必須有當事人的經驗才能夠評論對錯。


我們都會知道這是很嚴重的邏輯瑕疵,因為我們無須成為總統才能批評蔡英文,也無須成為那位棒球員才能批評他球投得不好,因為好壞對錯在多數情況下都有一個基本的評判標準,這跟你受過的教育、社會化程度以及人格特質有關。


也就說,假設這位反對人士所說的論點成立,非志工不能評論志工的對錯,那他也非當事人大叔我,也不能評論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因為他不是這次事件的受害人(大叔我),再廣義推斷,那連法官也無法判決任何人罪責,因為他們也不是身處相同位置與經驗的人。


所以到這我們就知道這個假設是錯的,我們不必與被討論者身處相同經驗與位置才能評論。


大叔個人很愛看脫口秀,因為他們常常會用各種邏輯的錯置讓你發笑,有時正確有時只是胡扯,這邊就讓大叔我想到Steve Hofstetter的一場脫口秀,對於這樣邏輯錯置有很深刻的表現,連結在下面,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http://forgetfulbc.blogspot.com/2016/03/parents.html


初階嘴砲看似簡單,骨子裡也沒那麼容易,這需要長時間的邏輯思考練習才行。

現今網路上的一線網紅大大都有此功力,針貶時事、開啟討論。


這階段是一件事情剛開始最容易出現的『互相傷害的討論』。

但多數時候對方仍然不會覺得你對,只是一時間想不出來怎麼反駁你而已。


有時當然是因為對方單純沒啥邏輯思考的習慣,但有時真的是因為我們提出的邏輯只是一團狗屎而已。

為什麼有時聽起來很合邏輯,但實際卻是一團狗屎呢?


這就牽涉到了所謂的『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


我們用一個簡單案例來解釋。

假設你小時候好朋友小明出去玩,但你老媽因為要考試了不准你出去玩,但小明在樓下喊得你心癢難耐所以你還是出去了,回家後不免挨罵兼挨揍。

這時你老媽問你為什麼要出去玩?

你回答說:因為小明找我出去玩啊!

你老媽很生氣地說:難道他叫你去吃大便你也要去吃嗎?!

這句話你老媽是在質疑你『小明叫你做甚麼你就做甚麼』,但我們知道『出去玩』跟『吃大便』存在著非常大的落差,兩者本質上根本不同,你認同小明找你出去玩不代表小明叫你吃大便你就真的會吃。


使用一連串的因果推論但卻誇大或扭曲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進而得到不合理的結論,這就是『滑坡謬誤』。

要防止『滑坡謬誤』的最好方式,就是避免中間因果關係遭到不合理的扭曲,所以提供足以證明、描述中間因果的『證據』就是關鍵。


初階嘴砲邏輯上可能存在著不少瑕疵,但他卻是能最快速反應時下議題的方法,最為人容易理解,也最讓人能夠接受的方法。


【初階嘴砲的重要性】

雖說初階嘴砲邏輯階段很多時候就是彼此各據山頭互相叫囂的階段,說出了對方邏輯的漏洞但也無法補強自己邏輯的論點,但大叔我認為這卻是一個對於行政體系非常重要且必要的階段,尤其是在權力不對等的雙方。


如同人民與政府。


大叔自己的立場是,我們無法也不應該去期待一個全能廉潔的政府,而是該時時刻刻為政府所施行的政策把關、表達意見,甚至是為不合理的政策勇於製造衝突與爭端。


政治乃眾人之事,一個政策的擬定與影響將非常長遠,但政府在政策的擬定與施行上多數都不會將人民的意見作為優先考量,我們無須抱有特殊期待,我們該做的是如何快速理解『不合理的部分』。


當一個不合理的政令頒布後,一般人是非常難以快速歸納與整理出其間的優劣的,更別說評估出造成的影響,我們不可能將這個不合理的政令做個十足十的分析,然後寫篇長達300頁的報告來回應說:這不合理。


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快速指出他不合邏輯的地方,然後逼迫主政者暫時停止實施並重新開啟討論大家的爭議點在哪。


所以現在這些各網紅大大,即便存在私心,但也都能作為最快反應的攻擊手,將資訊擴散,讓大家知道不合理之處,藉此讓政府不敢造次蠻幹。


所以初階嘴砲是最有效率且最必要的一環。

在經過這個擂台賽階段後,接下來迎接的就是軍團的正規作戰了。

這時就要進入真實數據的論戰。


【中階嘴砲,數據戰】

能進到這個階段參與互相傷害討論的人已經是鳳毛麟角,因為這需要大量的時間與數據蒐集、評斷才能得到一個論點的驗證,這如果不是專業的達人,就非得你對這個議題非常有愛了。


這階段是個既花時間,但又不一定能有回饋的階段。

但這卻是一個建立『能確認問題點在哪』的過程。


如同屏東縣政府提出的自治條例,我們能輕易地藉由初階的邏輯論來擋住法令的執行,但實際上這法令地方政府也並未有修改的意思,單純是因為山友抗議電話接的多了,一種權宜之下的暫緩之計罷了。


邏輯只能證明他們的思考邏輯有矛盾,但矛盾不代表可以阻止這個政令在未來某時實施,也就是說,這只是暫緩了實施時間,但經由必要媒介的觸發,他未來還是會實行的。


這個媒介就是『大眾輿論』。


我們無法探究屏東縣政府制定這個自治條例的真實意圖,說是為了降低意外事故也罷,或是單純懶得增加業務量也有可能,但只要打著為了登山者的安全,為了不該全民買單登山者的救難費的旗幟,這個媒介所導向的自然是支持這個政策的執行。


無法感同身受是人天生的特性,我們不能將問題的解決方法建立在某一族群的同等理解,更不該冀望對方能在立場互換之下支持你的論點。


如何證明我們依照邏輯所提出的問題有所依據,關鍵就在『真實反應事實的數據』。


因權力上的不對等,當具有權力優勢的一方提出具有邏輯缺陷,或是侵害某族群權益的政策時,如果我們無法提出有力的真實數據證明這邏輯的缺陷源自於真實的數據,甚至是足以糾正錯誤的證據之時,大眾輿論自然會被導向『與自身利益切身相關的議題』上。


當接觸到自己必須為了某種『不必要行為』(登山)所產生的『不必要損害』(搜救)付出自己的所有物(稅金)時,人性自然會傾向排除對自己有害的因子,而這個因子在這個例子就是登山的你我。


因與自身無關而無法感同身受,加上被間接的誤導自己產生了實際損失,這樣的滑坡謬論讓一般大眾直覺式的支持這樣的政策。


即便大眾議題在這樣的推論上不盡然合理,但善用滑坡謬論的地方政府自然會藉由這樣的方式激起輿論上的支持,讓這個政策成為一個『對社會整體利益有利』的走向,進而能忽視掉反對的意見。


所以在這個階段,應就真實數據上提出精確的反對意見,讓即便為反對而反對的部分大眾成為『脫離邏輯的反對者』,排除掉這群無法提升討論效率的族群,讓問題能聚焦在尋找問題之上。


以這次的屏東登山自治條例來說,要求基本救命術(BLS)看似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大眾直觀的想法也不會覺得有問題,但這卻是一個錯誤的邏輯導向。


實際有登山的人一定很清楚,最大山難的原因是『迷途』,佔了目前山難率約4成多,其次是『墜落』,如果就解決問題的邏輯上,只要『迷途』問題解決就解決這4成多的山難發生,更能直接消弭最大的搜救開銷。


BLS內容中一項就是CPR(心肺復甦術),CPR本身能使用的場合很少,不僅使用的條件很嚴苛,救回的機率更不高,大量出血、外傷使用這招根本沒用,前2名山難的發生就算你精通BLS也無用武之地。


因此將這項作為『降低山難發生』的訴求甚至是法令強制的規範根本就是根本性的方向錯誤。


真正首先應該加強的是『自我方位的判讀』以及『方位辨認』,以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來看能使用的工具非常多,像是手機的GPS就是一個應該優先學習的工具。


但如我們無法以這樣的數據來宣導與告知大眾,一般輿論自然會導向『為你們好的事情為什麼不做??』,進而推導出『這種不遵守規則的人我也不願意花費資源救援』這樣看似合理的結論。


為了面對真正的問題,我們必須藉由數據做為佐證,並且建立對大眾可讀性高的用語:

『具有地圖辨識能力比起BLS能下降4成以上的山難率!!』

『學會GPS,每年可省下XXX萬元搜救費用!!』


在這樣不偏離問題主體的標語下,讓一般大眾願意再花時間理解議題的內容,或是讓山界的一份子更好去說明政策的不妥。


這時期的數據建立,為的是形成一個強力的證據,讓我們能夠對於錯誤的政策以最簡單、清晰且易懂的方式散播出去。

但這一切的前提必須是『有合理的數據支持』,讓這個合理的數據能幻化為『最易讀的宣傳語言』,即便被細細探究也能經得起考驗,更能讓本身具有邏輯思考的一群改變他們的觀點。


目前山界就大叔自己來看非常欠缺一個『共同使用的數據庫』,也缺乏能有人『以強烈數據反應』議題的人們,看到這麼多聰明能者大叔是覺得有點可惜。


我們常常在第一階段以邏輯暫時擋下某個議題後,一旦開始面對真正問題時無法以數據做為有力證據來反擊時,就容易被反對方冠上『在同溫層相互取暖的渾蛋』這樣的雅稱。


失去了有數據支持且簡潔的號召語,懂你的人就是會聽你說,不懂你的人也不願花時間了解你的內容,楚河漢界明確劃分出雙方的不同,雙方永遠都只會是敵人而不會嘗試了解,討論永遠只能停留在第一階段,利用邏輯互嘴對方而已。


到這個階段,多數問題都因邏輯、數據的完備而達到確認。

只要雙方的態度都能保持如此,無論是正反雙方都能獲得高效率的討論,進而理解到真實的問題點是甚麼。


【高階嘴砲: 全面的分析數據,學問戰】

在經過上一皆的洗禮後,已經習慣於先就由邏輯錯誤止住對方,再提出數據並化作簡潔敘述語擴散宣傳後,就要開始進入到最後一階段,也就是將全面的數據進行分析,將它當作一門科學,也就是學問戰。


進入到這個階段,問題點雙方都已經有一定的認知,接下來就要面對『如何解決問題』。


但請注意,這個階段所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不一定真的可以解決問題。

這個階段大叔認為著重在『如何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進入到這階段,正反雙方應該都已經確認問題的存在(如果沒有就請退回到上一步),也獲得一般大眾的理解,剩下來的就是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個議題我們面臨到太多的變數,我們無法確定哪個方式最有機會解決問題,或是最能提供問題緩解的方式。

但藉由全面的數據分析,我們能嘗試去推論出一個『可能相對有效且適合』的方法。


根據貝式定理,當相對發生的變數增多,但只要我們能證明相對變數具有相關性,就能利用新證據修正現在的看法以及發生的機率。

所以在此大量數據的分析與找出之間的相關性,就是解決問題的唯一管道。


就拿這次屏東縣的登山自治條例來說,從一開始的增設限制條款來看,經由討論後就會變成(以下是假設情景)

『為了降低山難率,應該增加入山條件,但應該要增加甚麼條件?』


之後再經過辯論形成

『入山條件應從降低首要山難事件-迷途下手,但如何提升GPS使用率?如果沒使用我們要處罰嗎?』


接著經過討論後,議題將會越來越深入

『GPS已普及,但是否能脫離強制力,改由認同教育下手?讓大眾認同登山活動也具備為自己安全負責的心態,該如何做?』


經由這樣一連串的討論後,我們就能一起往更深入且多方的議題前進,譬如:

『搜救費用的分配,該如何擬定?』(因民眾已經具有自己安全自己負的觀念)

『民間搜救如何作為主導的單位?』(民間團體已順理成章成為登山搜救主力)


再進而提升人民對於登山活動的認同感與榮耀感,讓登山活動融入成為人民生活的一部分。


當然這一切都只是大叔一個簡單的假設,關鍵是:

『當我們面對問題時,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尋找解決問題的能力?』


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以數據化分析來分析推論最值得嘗試的解決方法?

我們是否能讓議題爭辯不單純只是個口舌之爭?


最後一階段,說穿了就是『就事論事』而已。


大叔能理解『就事論事』並非一個一朝一夕可完成的簡單事,要討論甚麼事,這件事是不是真的是我們討論的那件事,我們討論的事是否真的就是大家所說的那件事,這都有賴長時間對於各種數據的累積,才能在我們失焦或是偏離主題時將我們拉回到主軸上。


我們之所以不知所措、無以適從是因為未知的變數太多,所以我們會流於意氣之爭,逞口舌之快。

當我們越理解每樣變數的內容,我們就越能推得那『最有可能的答案』。


雖然這也不是百分百能解決問題,但卻是給了我們一個極大的依歸和評估標準,更讓問題的討論專注於尋找『那最有機會解決問題的方法』,降低主觀判斷的錯誤。


這時這件事就變成一門學問,而學問就是得經歷這樣的淬鍊才能得到最精華的那一部分。


大叔很認同柯P所說的:

『任何一件事情要做到最好都很難』


雖然我們立場有異,雖然我們看法相左。

即便是如此,大叔相信深愛山林的你我,是願意為這件難事付出心力。


台灣登山界在討論上何時能達到第三階段大叔不知道,我只知道該說的話要發聲,該做的事要捲起袖子做,該踏出去的路不能吝惜我們的步伐,最重要的事是


『無論你的立場是甚麼,該做的事情就要去做』


期待我們登山界能進入這個就事論事的階段,讓我們所愛的事物變的更好。

留言

預設頭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