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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驚與不解!颱風明明轉向了,步道修繕是出於急迫影響登山安全嗎?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是根據營建署民國107年09月26日,營署園字第1071294758號函示,宣布取消入園。函文內容與理由不明。而且行政作業趕在下班後,才通知影響的登山隊伍被退件。
保護區是保護自然,對人應該採最低限度的安全防護。但是,我們的公務機關是不是做了太多破壞自然的設施?包括年久失修、錯誤的指引牌、不恰當的步道。如果無法經常性去維護這些設施,一開始就不應該施作。
然後,對於被影響隊伍最後才通知,理由又含糊。只令人感到震驚與不解!而且不主動退費還要人自行申請、再扣手續費?前一晚無法退費的民宿費損失會賠償嗎?又如何計算人民的權益損失?還有一些外籍人士遠赴重洋而來,滿心的期待......
真正的民主,不影響、不限制人民的生活,實際上公務人員的作法,經常為了公務行政的便利而便宜行事,忘記他們是服務人民,不該把人民當作野蠻的牛,以管理之名關在柵欄,假保護之名,行限制之實!
我們的公務機關,甚麼時候才會醒來?